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邦丰小说网 > 妃常嚣张:王爷,别浪忌情凤君绝 > 第107章花她的私房钱
 
林思月怔愕!刚洗干净的小脸又脏了。

“咳咳,你……”忌情自个也被呛到了,猛咳几声,有些狼狈。

林思月片刻回神,毫不在意的抹了一把脸,睁着亮晶晶的眼睛兴奋追问:“有没有?你们到底做过有没有?”

忌情哪可能跟她说。指不定这家伙以后会直接跑去偷窥……不过依她的粗神经,想偷窥凤君绝,估计比登天还难。没靠近三米之内就该被飞出去了吧!

“他长得好漂亮,你们两个一起……”

“不准在脑子里面意Y我!”忌情厉声中断她的想象。

“哦!”林思月怯瞟她板着的脸,懦懦应了声,又嘀咕着:“不过你们两个真的很般配,比画册的那些男人女人还好看,画你们一定很有看头……”她的手已经蠢蠢欲动了,心里开始盘算着……

……

晴空万里,云霞绚烂。

京城的西湖,波光潋滟。湖面上,是一艘艘精致的船舫。

湖光环绕的中央,停着一艘十分抢眼华丽,船身漆着金漆,以薄纱花卉装饰的画舫。

船舱外头,有个紫衣男子单腿曲膝,慵懒坐姿却透着强烈的存在感。半弓着的腿旁,放着精致瓷花小酒壶,漫不经心眺望景色,端壶优雅饮下。

那男子,一眼望去,有种叫人忍不住注目的气质。有些颓废,有些忧郁,亦有些玩世不恭。高山鼻挺,抿起时的嘴唇很性1感,难以比拟的柔情魅惑。带着的面具添抹神秘的韵味,垂于额间的刘海被风撩起,又仿佛那柔情浪荡的公子。

一只小船缓缓划向湖中心,还距离几米远,便见小船上的人身手俐落地纵身一跃,足尖点水面,灵巧的跃上了画舫。

“爷。”来者抱拳行礼。

男子手执酒壶,姿势不变,仅是微抬眉眼,华丽的声音醇厚醉人,开口,简洁精练的话语却透着威严。“说。”

“属下已查到,小姐日前曾在一家花楼里出现过。”

男子神情微凛。果然……这丫头还真是恶习难改。

“小姐行迹暴露,被人给轰出来之后……又没了消息。”

“那边有什么动静?”

“目前暂时没有。”

男子若有所思的沉吟。看来这丫头并没有偷听到他们说的事,纯粹是顽皮翘家而已。他心里松了口气。

不过此地不宜久留,他必须将那丫头尽快找出,然后送回安全的地方。如此,他才能安心的对付该死的人……

***

“思月,你今后有什么打算?”换上女装,吃饱喝足后,忌情与她在房中闲聊。

“咦,打算?”她一脸怔茫,偏头想了想,理所当然的说:“当然是跟着你了。”混吃混喝混日子。没有哥哥的管束,外面的日子挺有趣。她目前的打算,就是呆在这里,完成她的一大创举。瞧瞧,有这么多的人供她取材,比上那种地方方便多啦!

“跟着我干啥,要永远困在王府里么?”

“在这里不好吗?”她不解,有吃有住,还有美男子养眼。她觉得她离一举闻名的荣耀不远啦!

“这里有什么好的?”忌情撇唇嗤哼,托腮从窗扉眺望出去。

看着王府外的城墙,一直很向往。如果能快意江湖,就算不穿回现代,似乎也会快乐得多。不知为何,现在心头是越来越茫然。看不清未来,亦无法确定目前的感情。

“那个漂亮的王爷对你不好吗?”

忌情转回眸子,看看她,转而问:“那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?”

她眨着乌亮的大眼,思忖一会,撅了撅嘴道:“还不是因为我大哥!他好严肃又好凶,我好怕他喔!他总是逼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,从不认同我想做的事。他只会限制我的自由,给我下一大堆死命令,可他却每天有很多事要忙,十天半个月连人影都见不到。久而久之,我也习惯了独自一个人。你知道吗?只要有他在,我的日子就像水深火热。而最快乐的,就是他外出办事的时候,那简直是比过年过节还快乐!”

“你的父母呢?”

“被坏人害死了!那时我还是襁褓婴儿,没什么印象。全家只剩我和大哥!”许是没有经历过的印象,她神情并没有多少哀恸,只有些黯然伤感。“当年大哥只有七八岁,他抱着我逃了好远好远的路。其实我心里是很爱大哥的,可时常见不到他人影,就算在一起,除了训斥和吵架,我们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。”她托起下巴,叹了一口气,苦恼而困惑的说:“他总是板着脸,我好像从来没见大哥开心的笑过。”

听她这种矛盾又直率的论调,忌情倒听得有几分明白。毕竟一个经历了生死离别,身上背负血海深仇,那么大的心理包袱扛在身上,搁谁都压抑。瞧她现在还能保持这般乐观天真的性子,她大哥是真的将她保护得很好。

“这些坏蛋实在是太丧尽天良了。”

“我大哥只说仇人已经杀了,他从不许我问。”所以她并不知道是谁。

“你大哥对你真是用心良苦。”她感慨道。

她眼神有些木然,笑得有些无奈和勉强。“可是他根本不了解我的想法。”

她明白古代女子应娴雅端庄、举止合宜,不可有忤逆和轻浮的言行,在家当从父兄、出嫁当从夫。这些世俗条规,扼杀了多少女子的梦想,又有多少人能活出自我。

“你有一个好大哥,保持你这般单纯开朗的性子就好了。”她拍拍她的肩劝导。老实说,这种多愁善感的情绪真不适合呈现在那张无忧无虑的脸蛋上。

林思月眨眨眼看她,抿唇笑开,好感动的扑去抱住她,夸张感叹着:“忌情姐姐,你对我真好!有姐姐的感觉真棒,人家都不想离开你啦~”

这时,门外来了一名不速之客大咧咧的踢门而进。

听见声响,林思月抬眸一瞥,一瞅见那张阴柔漂亮的脸,跟见了鬼刹似的,立马缩到忌情背后。这个漂亮王爷好喜欢把她飞出去当墙贴!

忌情瞧见来人,皱眉道:“你能用手敲门进来么?”

凤君绝大摇大摆走进来,一副我的地盘我高兴,拆门踹门谁也管不着的狂妄。他走过去,冷眸打量了一下挨着他的宝宝的人,果然是个女的。

“你来干啥?”

凤君绝悠然坐下来,目光睇了一眼闲杂人。

林思月一瑟,扁着嘴自动挪到角落去数手指头。

凤君绝满意的勾唇,方看向她,“来,签了吧。”邪笑一抹,像极了诱拐良家妇女的恶人。

“行不行了你?用得着这么急么?”睨向那张重新拟出的契约,她脸色难看。之前豪迈的撕了,凛声宣告绝不妥协。最后……她还是乖乖答应了。她恨透了良心最在关键时刻出卖自己。

“都怪小情儿太狡猾了,本王不得不防。”

她白他一眼。

“签吧。”他笑眯眯的递上笔。那支笔还特别,是她穿来时,曾用来写在他掌心上的。

忌情瞪着,怀疑这笔带诅咒,给他留了自个的名,似乎就总逃不出他的五指山,这会还拿这支笔把自己卖了。她切齿低骂几句后,恨恨夺过笔,唰唰唰,龙飞凤舞般,写上自己的签名。

瞅那奇怪的形体,凤君绝皱眉,“你写的是什么。”

“我的名字啊。”她撇嘴说。

凤君绝勾起她下颌,轻漫笑问:“这是你新发明的字体么?”

“这是我的英文名,国际通用,懂不?看不懂是你孤陋寡闻,自我检讨吧。”

他邪笑如斯,移身凑近,一臂从身后环过,握住她执笔的手,气息拂扫,存心的诱惑:“小情儿,我教你写。”研究过这玩意,他也能自如运用。不由她拒绝,大掌包覆着她。他俯视她的脸,目光泛柔,握住她的手所施出的劲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!

忌情被动地眼睁睁看着笔尖纸上,行云流水般,镌秀出自己的名字。她面如死灰,一副如丧考妣的表情。

完了完了!她跟吃人不吐骨肉的魔头订下契约了。她甚至可以想象得出以后的日子,将万劫不复。

凤君绝很满意的勾唇,嘴角上扬的弧度不住的扩大,旁若无人的亲亲她的小脸蛋。“小情儿,以后你若再逃,我便可以满世界通缉你了。”

这话,仿佛将她打进暗无天日的境地。她嘴角一抽,倒案装死!

而另一旁的被当做透明人的林思月,则很乖巧,不吵不闹,认真专注的揣摩起他调情的神态来了。

男人心情很好,带着一脸郁卒的小女人逛大街。

“小情儿,这扇子不错,买给我摇一摇。”

“小情儿,那玉饰不错,给我买。”

“小情儿,这靴子不错,我喜欢。”

“这布料不错,买回去给我做衣裳。”

“情儿……”

忌情快要压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。这男人就是存心的,见不得她有私房钱。说是把两万两还她,可却转眼就想方设法的想要花光她的钱。

“你够了吧!我又不是裁缝,哪会做衣裳!”

他侧眸绽开迷人一笑,“学。”

学你妹!

买这么多东西,也不知道帮她拿一拿,她这是又当财务又当苦力的。她可真是好用得很!

“我快看不见路了。”她吡牙抱怨。

“我牵着你。”

“我没手了。”她恨道。

“无妨,我搂着你就行。”

她无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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