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邦丰小说网 >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 > 第四十四章 君有离别意,妹要追下去
 
惹不起,咱躲得起!

  汴梁最后的决定,是不辞而别。

  但是他觉得这样又不太好,于是决定给薛慕澜留一封信。

  他记得刚来花神家时,住的房间里有笔和纸,他就立刻找了过去。

  没想到,那房子里还有人没睡着,正是在花神家治病的段骑浪。

  “回来了?”对于汴梁深夜的到来,段骑浪并不觉得有多吃惊。

  随着猎鹰的开始,花神家里时刻都有人来,他的房间有两张床,也经常会有人住进来,他们来的时候往往也是深夜。

  只是没想到,汴梁居然回来了。

  “嗯,写封信。”汴梁轻声说。

  他看到段骑浪的屋里还住着一个猎鹰人,一只手臂受伤了,此刻正呼呼大睡。

  “哦?”段骑浪觉得很奇怪,半夜过来,居然是为了写封信?这人的想法还真是与众不同。

  但是他习惯了沉默,也没有问。

  他不愿意告诉别人心事,也不会去打听别人的秘密。

  汴梁铺开信纸,就开始写了起来:

  二弟,如晤!

  猎鹰的任务已经完成,哥也该走了,本来是应该和你道声别的,自古离别多伤感,哥不想看你眼泪汪汪的样子,那样子太娘了,哥看着也难受。

  能和你相识,是件很快乐的事,快乐到我都快忘了自己是谁,到这个世界来做什么,但是天下终究没有不散的宴席,有相识自然会有别离。

  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去那里,去做什么,但是你放心,哥本事大着呢,向来只有哥欺负别人,可没人能欺负哥!

  最后,不要太记恨追魂,老实说,就你那娘样,哥看了都有些心动呢,但哥可不想和一个男人,那个啥,你知道的,这样对你也不好。哎,兄弟,你要是个娘们该有多好啊,哥一定把你宠的飞上天。

  你要是个女的,哥一定天天陪在你身边:

  春天,你我鲜衣怒马,捉捉鱼虾;

  夏天,你我仗剑天涯,刺刺青蛙;

  秋天,你我花前月下,啃啃西瓜;

  冬天,你我寻着雪花,生生娃娃。

  可是,终究,你是个男的。。。。。。

  汴梁写到这里,笔尖一顿,写不下去了。

  因为他发现,写着写着,又歪了,再写下去就要写成情书了,给男人写情书,这事也太离谱了。

  就这样吧,别了,我的二弟。

  “帮我交给薛慕澜。”他将纸折叠起来,也没套什么信封,直接就交给了段骑浪,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说,“再见了,小段。”

  “去哪里?”段骑浪问,他对汴梁的感觉还不错,毕竟这家伙救了他,而且这一路,对他也挺好,听他的意思,是准备离去了。

  去哪里?这问题汴梁有想过,他打算去潼关,问问三皇子,薛家父子的下落,这是二弟想做的事,既然知道了,就帮他做完吧。

  他可不担心没有鹰王会见不到三皇子,不就是王府嘛,直接闯就是了。

  可是这事,就不告诉二弟了,既然不告诉他,也就不能和段骑浪说。

  “这个,给你。”汴梁从口袋里掏出二百两银票。

  他知道没钱的痛苦,这位圣人还在治病,身上也没什么钱,正好可以帮助他一下,顺便堵住他的嘴,让他不要再乱问。

  钱是个好东西,汴梁知道,段骑浪也知道,当他接过银票的时候,的确没有再问汴梁问题,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缝起来的纸,“这是我的拳谱,对圣人有用。”

  纸上的东西他一直带在身边,也就是因为这些东西,他坐了近十年的牢,最后还被送进了圣人铺子。

  不过这拳谱,若是只有画像,没有口诀,作用不大。

  只是这口诀,他是不会说给任何人听的,包括汴梁。

  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汴梁对拳谱并不怎么感兴趣,他奇怪的是为什么段骑浪会知道他是圣人。

  这可是他一直想证明给薛慕澜看的事情,却一直没什么合适的机会,总不能让他拿剑刺自己吧。

  “烧刀子酒,喝那么多都不醉。”段骑浪平淡的说着。

  潼关的那一场酒,连老板娘都趴下了。

  酒量这种东西,再好,喝多了都会有反应,汴梁喝的最多,却没事人一样,那就只有一种可能,圣人。

  圣人不怕毒,也不会醉。

  “有道理。”汴梁点点头,这事他还记得呢,最终就他和段骑浪两人没醉。

  那酒是真烈,喝起来火辣辣的,被段骑浪这么一说,他的嘴巴又有些馋了。

  不过,既然段骑浪给了他礼物,他下意识的看去。

  这一看,里面一幅幅画,都是一个人在水里打拳,拳头附近有一颗颗的草,看着怪怪的。

  “是海草。”段骑浪说,“海草拳。”

  他小时候住在海边,父亲传给他的就是这份海草拳。

  “谢谢!”汴梁收起拳谱,悄悄的离开了。

  此时,远处的天际已经出现微红,黑夜即将过去,白天马上就要降临了。

  这,岂不是离别最好的时候。

  踏着坚定的步伐,汴梁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
  去西凉,要过汉中,那么离开西凉,也必须先去汉中。

  再次踏入无人区的漫天黄沙时,他不由的感慨:来时一群人,有说有笑,何其热闹;去时一个人,孤孤单单,真是凄凉。

  然而,更凄凉的却是薛慕澜看到那封信时的表情。

  段骑浪在他前脚出门的时候,就叫醒了同屋的那位猎鹰人,让他赶快把信交到薛慕澜手里。猎鹰人只认识花仙,便通过花仙将信交到了薛慕澜的手里。

  “你个傻蛋,蠢驴,猪!”薛慕澜不停的骂着,泪水不争气的哗哗下来。

  这一刻,就连花仙都觉得不对劲,这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表现,难道她?

  薛慕澜没等她问,将信收好,立刻做起了准备。

  她也知道,要想离开西凉,必须先过汉中,所以,她还有时间,在汉中城将她的傻大哥截住。

  她起身,却跌到在地上。

  脚上的伤还没好,她不假思索的一跑,自然是结结实实的摔了一跤。

  疼,顺着她的呼吸,深深的刺激着她的心脏。

  但她顾不上了,因为她的心里,那种阵阵的像锤子般敲打的痛,比她的双腿要强烈的多。

  “给我一匹快马!”她喊着,花仙立刻出去准备了。

  在西凉,别的东西可能买不到,但是从来都不缺马。

  西凉马,甲天下。

  无人区的黄沙,依旧在不停的飞扬,将里面行人的踪迹包裹的严严实实。

  汴梁想走的随意些,潇洒些,可是一脚深一脚浅的哪里有什么随意可言,不但不潇洒,而且走不快。

  汴梁走不快,薛慕澜却骑的飞快。

  她的双腿还是肿的,加上花神给她裹得泥巴药,两腿胖的是不象样。

  但她依旧用她那不象样的腿,紧紧的夹着马腹。

  每一次用力都会让她原本俊美的脸不停的扭曲,特别是她的唇,不是红的像血,而是咬出了血。

  血花无法流下来,因为风沙,很快黏在她的唇上,于是,那如同草莓般鲜嫩的双唇像是覆盖上厚厚的一层泥,草莓最终被泥土掩盖。

  由于马跑的快,她的双眼几乎睁不开了,但是更难受的是呼吸,鼻子里不停的有沙子钻进来,速度一快,根本没法呼吸。

  她一手抓着缰绳,一手护着鼻孔,可是这么一来,她没法阻挡吹向眼睛的沙子。

  她只能将双眼眯成了一条线,这样的话,根本无法看清风沙,更别说在风沙里的人了。

  没办法,为了找到汴梁,她只能用嘴,用那泥巴里的草莓嘴,不停的喊,“大。。。”

  声音很快被黄沙吞没,她不过喊了一个字,嘴巴里就被呛的不停的咳嗽,大把大把被她唾液黏住的泥沙随着她的咳嗽掉落出来,让她非常的难受。

  但是她没有停止,哪怕就大哥两个字,需要她喊两次,咳嗽两次。

  她就这样,倔强的不停的喊着,直到嗓子沙哑。

  风沙也打在汴梁的脸上,鼻子上,还有眼睛上,让他的呼吸很不顺畅,视线更是模糊。

  薛慕澜虽然骑的快,但是很遗憾,他们没有走在在一条直线上,薛慕澜的马超过汴梁的时候,两人的距离有十几米。

  马蹄声,薛慕澜的喊声,还有风沙声,层层的往汴梁的耳朵里灌,使得他只是听到有声音,却辨别不出是什么声音,甚至连是不是人的声音都辨别不出来。

  在这种坏境下,听声音实在是太难了,可是比起听,对于薛慕澜来说,看更困难。

  她听不到汴梁的脚步声,她更看不到他的身影,虽然两人最近的时候,只是相聚十几米远。

  汴梁的视力要比薛慕澜好的多,他至少还能看清有个影子从他身边不远处跑过。

  可是,仅仅是个影子,他也没放在心上,现在是猎鹰的季节,无人区的人影可是很多的。

  风沙越来越大,大到风沙打在薛慕澜的脸上,就像被小石子砸到一般。

  她已经叫不出来了,因为她一开口,黄沙立刻将她的嘴巴填满,根本没可能叫出一个字来。

  这种感觉,相当的难受,可是比起她心里的难受,那又算是什么。

  她本来也不知道,在经历了猎鹰场的那一段之后,她才发现,自己的心已经牢牢的被汴梁占据。

  当她看到那封信时,胸口出现那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,她才明白自己的心意。

  所以,无论如何,她都要追到他,然后死死的将他捆在身边。

  还有机会,这机会她是不会放弃的,别说是沙子,就是刀子她也忍的住。

  她的忍耐力本来就比大多数人要好的多。

  可是她忍得住,不代表马也忍得住,即便是甲天下的西凉马。

  马在风沙里跑了几个时辰后就开始有些跑不动了。

  风沙对马的呼吸影响也很大,能撑那么久,也只有西凉马了,换做普通的马,在无人区走都走不快,更别提跑了。

  马不想跑,但是由不得它做主,薛慕澜拼命的夹着马腹,马儿吃痛,不得不拼命前奔。

  可是她的主人也比它好不到哪去,就刚才那几下她的腿痛的如撕裂一般。

  她忍不住重重的咬住了嘴唇,大量的鲜血涌出,终于渗透了黄沙,一滴一滴的掉落下来。

  只可惜,殷红的血迹下一秒就被风沙无情的掩盖。

  近了,风沙也开始小了,汉中城的城墙已然隐隐可以看见。

  薛慕澜的脸上渐渐也有了笑意,可她没想到,马儿刚跑出沙地,就踩到了一个石子。

  马的前蹄一下子就软了下去,随着一声悲鸣,马重重的摔在了地上,再也没能起来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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